一、评价报告基本情况 | |||
报告名称 | 贵州余庆东立水泥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 | ||
报告编号 | MDP22-0160 | 风险类别 | 严重 |
评价单位 | 贵州明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报告编制人 | 贵州明德工程咨询 |
用人单位 | 贵州余庆东立水泥有限公司 | 用人单位联系人 | 邰总 |
项目地理位置 | 贵州省遵义市余庆县大乌江镇凉风村 | 属地管理部门 | 贵州省遵义市余庆县大乌江镇 |
现场调查人员 | 唐素华、吕勇、秦健源 | 调查时间 | 2022-07-27 |
用人单位陪同人(调查) | 邰志涛 | 政府监管编号 | ZJ202207180017 |
采样、检测人员 | 唐素华、吕勇、秦健源 | 采样、检测时间 | 2022-07-27 |
用人单位陪同人(采样) | 邰志涛 | 政府监管编号 | ZJ202207180017 |
评审专家 | / | 评审时间 | 2022-09-27 |
提交时间 | 2022-10-10 03:25:17 | 审核时间 | 2022-10-10 03:25:17 |
二、项目简介:
单位名称:贵州余庆东立水泥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贵州省遵义市余庆县大乌江镇凉风村
用人单位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行业类型:水泥制造(粉磨站)
生产规模:年产60万t
产品方案:复合硅酸盐水泥(P.C32.5)
用人单位已成立了职业卫生领导小组,制定了职业卫生相关制度并实施,配备专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上墙,有相应的职业卫生管理记录。自用人单位2019年委托贵州安康健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贵州余庆东立水泥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以来,企业在生产工艺、主要生产设备、原辅材料、总平面布置、职业病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配置方面未发生变化。
三、评价结论与建议:
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技术导则》(WS/T751-2015)文件的要求对该用人单位各项进行评价汇总,详见分项结论汇总表3-1。
表3-1 贵州余庆东立水泥有限公司分项结论评价表
项目 | 判断 | 存在问题简要说明 |
1.总体布局 | 基本符合 | 非生产区位于最小频率风向西风(W)的侧风向。 |
2.设备布局 | 符合 | |
3.建筑卫生学 | 符合 | |
4.职业病危害因素 | 符合 | |
5.职业病防护设施 | 符合 | |
6.应急救援设施 | 基本符合 | 未进行演练 |
7.职业健康监护 | 不符合 | 未安排复查人员按要求进行复查 |
8.个人防护用品 | 符合 | |
9.辅助用室 | 符合 | |
10.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 | 符合 | |
1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 符合 | |
12.职业病危害告知 | 符合 | |
13.职业卫生培训 | 符合 | |
1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 不符合 | 未申报 |
15.既往职业卫生评价建议落实情况 | 符合 |
根据本次评价检测结果,结合生产工艺流程、生产设备布局情况、产品种类等特点,用人单位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的“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业”,充分考虑其工作场所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毒理学特征、浓度(强度)、潜在危险性、接触人数、频度、时间、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发生职业病的危(风)险程度等进行综合分析,判断该用人单位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类别。
(1)尽快在“贵州省职业卫生监管信息系统”网上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接受监督管理并在线打印申报回执单。
(2)建议用人单位严格按照《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的要求,补充更新职业卫生管理文件、相关记录,建全个人健康监护档案,加强监督管理,并做好记录备查。
(3)建议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要求。对需复查的职工安排进行职业健康复查。
(4)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教育,加强职业病防治、防护设施、个体防护用品、事故应急救援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其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
(5)定期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生产设备、物料输送管道进行维护和检修,避免因防护设施损坏、设备管道泄漏导致各岗位职工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超标。建议用人单位在醒目位置设置应急救援处置方案,落实应急救援措施。
(6)建议定期清理装载机驾驶室和水泥生产区作业场所卫生,保持驾驶室内、作业场所清洁,避免二次扬尘对员工健康造成伤害,并在作业时紧闭门窗,开启防护设施。
(7)建议企业定期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维护和检修,避免因防护设施损坏而导致各岗位职工接触的职业危害浓强度值超标。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保障设备运行正常,避免因设备损坏而造成各岗位职业危害因素浓强度值超标。定期对从业人员操作室和值班室的门窗进行维护,避免因损坏而导致粉尘和噪声危害。
针对接触高噪声设备的职工,企业应加强作业人员防噪声耳塞的佩戴监督管理。针对装车工,应监督正确佩戴个人防尘防护用品,及时更换滤膜,加强个体防护,确保作业人员职业健康。
建议用人单位在醒目位置设置应急救援处置方案,落实应急救援措施。应定期对急救箱的药品的使用情况和产品有效期进行核实,及时补充必需药品和更换过期药品,并专人管理。
建议用人单位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制度》相关要求,每年委托具有职业卫生资质的机构或单位对生产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一次,每3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并将检测结果通过公示栏告知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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