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价报告基本情况 | |||
报告名称 | 贵州永丰塑胶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 ||
报告编号 | MDJ22-0031 | 风险类别 | 严重 |
评价单位 | 贵州明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报告编制人 | 贵州明德工程咨询 |
用人单位 | 贵州永丰塑胶有限公司 | 用人单位联系人 | 斯俊文. |
项目地理位置 | 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夏云镇工业园区 | 属地管理部门 | 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 |
现场调查人员 | 唐素华、谭海萍 | 调查时间 | 2022-03-23 |
用人单位陪同人(调查) | 程小菊 | 政府监管编号 | ZJ202203230002 |
采样、检测人员 | 唐素华、谭海萍 | 采样、检测时间 | 2022-03-23 |
用人单位陪同人(采样) | 程小菊 | 政府监管编号 | ZJ202203230002 |
评审专家 | / | 评审时间 | 2022-04-08 |
提交时间 | 2022-10-11 03:14:39 | 审核时间 | 2022-10-11 03:14:39 |
二、项目简介:
单位名称:贵州永丰塑胶有限公司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单位地址: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夏云镇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斯俊文
注册资本:伍仟贰佰万元整
产品名称:聚乙烯塑料管
生产规模:3000t/a
营业期限:2017年05月16日至2027年05月15日
用人单位自于2017年09月10日投产以来,生产系统和辅助系统、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运行基本正常,运行至今,期间未发现职业病危害案例。
2019年1月、2020年3月由贵州良诚安康职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完成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2021年4月由贵州明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完成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用人单位为职工配备的防尘口罩和防噪耳塞符合卫生标准,留有相关发放记录;生产现场有部分岗位设置有粉尘、噪声告知卡、制度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等,在厂门口设置有职业卫生公告栏;未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生产车间设置有应急物资库房,配备有相应的应急物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第24号修正)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令〔2020〕第5号)规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一年至少进行一次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贵州永丰塑胶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委托贵州明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其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年度检测。
三、评价结论与建议:
检测结果显示:测定贵州永丰塑胶有限公司各岗位接触粉尘浓度值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标准限值要求。
检测结果显示:贵州永丰塑胶有限公司各岗位接触噪声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 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
(1)建议用人单位生产过程中注意通风换气,正确佩戴防尘口罩,避免聚乙烯粉末吸入量过多,导致职业性尘肺。
(2)建议用人单位挤出机错开生产,避免同时生产时噪声更叠。
(3)建议用人单位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文件要求,完善相应职业卫生档案资料。
(4)建议用人单位根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的要求,在各个生产车间醒目位置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和告知卡。
(5)建议用人单位在网上向当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并接受其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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