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价报告基本情况 | |||
报告名称 | 安顺市平坝区光明塑料制品厂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报告编号 | MDP22-0032 | 风险类别 | 严重 |
评价单位 | 贵州明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报告编制人 | 贵州明德工程咨询 |
用人单位 | 安顺市平坝区光明塑料制品厂 | 用人单位联系人 | 张满亮 |
项目地理位置 | 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夏云工业园区观音路3号 | 属地管理部门 | 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 |
现场调查人员 | 唐素华、张乾 | 调查时间 | 2022-03-14 |
用人单位陪同人(调查) | 张菊亮 | 政府监管编号 | ZJ202203020004 |
采样、检测人员 | 唐素华、张乾 | 采样、检测时间 | 2022-03-14 |
用人单位陪同人(采样) | 张菊亮 | 政府监管编号 | ZJ202203020004 |
评审专家 | / | 评审时间 | 2022-04-08 |
提交时间 | 2022-10-09 02:04:19 | 审核时间 | 2022-10-09 02:04:19 |
二、项目简介: 用人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安顺市平坝区光明塑料制品厂 地 址: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夏云工业园区观音路3号 经济类型:个人独资企业(微型企业) 法定代表人:张菊亮 注册资本:贰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4年07月29日 产品名称:塑料扣板、塑料角线 生产规模:塑料扣板:900t/a,塑料角线:100t/a 核准日期 :2016年07月2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24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令〔2020〕第5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2022年3月,受安顺市平坝区光明塑料制品厂委托,贵州明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职业卫生技术人员根据拟定的评价方案对安顺市平坝区光明塑料制品厂塑料扣板、塑料角线生产线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现状评价工作。 本次评价工作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遵循科学、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按照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在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实施检测;保证检测工作的独立性,排除非技术的人为因素影响。技术服务人员经过现场资料核实收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等阶段工作,并完成编制本报告书。 | |||
三、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化学毒物类:氯化氢、粉尘(石灰石粉尘);物理因素类:噪声。 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测定结果 样品来源游离SiO2含量(%)粉尘性质螺旋上料机旁0.3石灰石粉尘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总尘)浓度检测结果(mg/m3) 评价单元工种采样地点粉尘性质接触时间(h)检测浓度CCTWAPC-TWA接触水平判定CPEC-PE结论第1天第2天第3天原料车间配料工配料操作处石灰石粉尘217.4315.2315.824.668符合17.4324符合休息室61.211.641.60投料工投料操作处石灰石粉尘218.3316.4416.175.498符合18.33 24符合休息室61.211.641.60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呼尘)浓度检测结果(mg/m3) 评价单元工种采样地点粉尘性质接触时间(h)检测浓度CCTWAPC-TWA接触水平判定CPEC-PE结论第1天第2天第3天原料车间配料工配料操作处石灰石粉尘210.199.268.943.104符合10.1912符合休息室60.730.650.69投料工投料操作处石灰石粉尘210.699.689.133.224符合10.69 12符合休息室60.730.650.69
氯化氢(HCl)浓度检测结果(单位:mg/m3) 评价单元工种/岗位检测地点接触时间检测浓度CC-TWAMAC结论第1天第2天第3天 生产车间 挤出工 挤出机旁6h0.780.720.930.707.5符合注:休息室不接触氯化氢毒物,按0计算噪声强度检测结果 评价单元工种/岗位检测地点暴露时间(h)连续等效A声级噪声强度LEX.,8h dB(A)限值dB(A)结论原料车间配料工配料操作处278.172.685.0 符合 休息室664.7投料工投料操作处284.178.285.0符合休息室664.7生产车间挤出工挤出机旁681.780.585.0符合休息室264.7看板工印花机旁679.478.285.0符合休息室264.7包装工产品包装处678.076.885.0符合休息室264.7
| |||
四、评价结论与建议: 12.1 分项结论 依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技术导则》(WS/T 751-2015)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工作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6〕9号)的要求,及用人单位提供的有关职业卫生等方面的资料内容进行编制。通过对该企业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对人体健康的危害、职业病危害的防护措施等分析评价。经过判断、概况、总结,得出以下结论:见表12-1。 表12-1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分项结论表 项目判断存在问题简要说明1.总体布局基本符合生活区处于当地最小频率风(西北偏西风)的侧风向。 2.设备布局 符合 3.建筑卫生学符合 4.职业病危害因素 符合 5.职业病防护设施基本符合未设隔声操作室 6.应急救援设施不符合未在醒目位置设置应急救援方案7.职业健康监护符合 8.个人防护用品符合 9.辅助用室符合 10.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符合 1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符合 12.职业病危害告知符合 13.职业卫生培训符合 1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符合 15.既往职业卫生评价建议落实情况/本次评价为首次职业病危害评价12.2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之规定,结合生产工艺流程、生产设备布局情况、产品种类等特点,企业属于“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中的“塑料制品”业,确定为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建设项目。充分考虑其工作场所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毒理学特征、浓度(强度)、潜在危险性、接触人数、频度、时间、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发生职业病的危(风)险程度等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安顺市平坝区光明塑料制品厂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类别。 13 建议 通过对用人单位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价,针对该企业在职业病危害防治中存在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技术标准,本次现状评价提出如下建议。 13.1工程技术措施 1)建议用人单位定期做好防护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如清理除尘器、更换布袋、清理风机等。 2)建议用人单位在投料间修建一间隔声操作室,既隔声又防尘。 13.2职业卫生管理措施 1)安排专人对作业现场每天洒水打扫,避免二次扬尘。 2)建议用人单位在醒目位置设置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措施。 13.3个人防护措施 建议用人单位督促好现场员工在作业期间正确佩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13.4应急救援措施 1)建议用人单位在正常生产过程中,应定期对急救箱的药品的使用情况和产品有效期进行核实,及时补充必需品和更换过期产品,确保其性能。 2)建议用人单位定期做好预防夏季高温中暑的应急救援演练。 |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都拉营街道俊发城F4栋1-6.20-24号
Copyright © http://www.gzmdgc.com/ 贵州明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都拉营街道俊发城F4栋1-6.20-24号
备案号:黔ICP备20000289号-1 贵公网安备52011302004882号 Powered by:富海万企科技 免责声明:本站内容由互联网收集整理,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处理删除内容,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