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价报告基本情况 | |||
报告名称 | 安顺市林田混凝土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
报告编号 | MDP22-0131(K) | 风险类别 | 严重 |
评价单位 | 贵州明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报告编制人 | 贵州明德工程咨询 |
用人单位 | 安顺市林田混凝土有限公司 | 用人单位联系人 | 王廷 |
项目地理位置 | 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白岩镇薛家村 | 属地管理部门 | 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白岩镇 |
现场调查人员 | 唐素华、姚凯 | 调查时间 | 2022-07-05 |
用人单位陪同人(调查) | 王廷 | 政府监管编号 | ZJ202207040011 |
采样、检测人员 | 唐素华、姚凯 | 采样、检测时间 | 2022-07-05 |
用人单位陪同人(采样) | 王廷 | 政府监管编号 | ZJ202207040011 |
评审专家 | 周东海、李红、陈子良 | 评审时间 | 2022-09-21 |
提交时间 | 2022-10-10 02:49:21 | 审核时间 | 2022-10-10 02:49:21 |
二、项目简介: 基本概况 企业名称:安顺市林田混凝土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安顺市林田混凝土有限公司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白岩镇薛家村 项目投资:2500万元整 投产时间:2022年06月01日 注册地址: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白岩镇白猫路28号 建设规模:新建混凝土生产线两条,年生产混凝土40万m3 占地总面积:约50亩 建设单位:安顺市林田混凝土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和转运系统的组建、相关防护设施设备的安装及办公用房的建设,辅助工程包括水池修建、管路铺设、辅助用房的建设等。 | |||
三、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粉尘类:粉尘(水泥粉尘、石灰石粉尘、其他粉尘);物理因素类:噪声。 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测定结果 样品来源游离SiO2含量(%)粉尘性质原料棚喂料处0.6石灰石粉尘搅拌楼二楼0.9水泥粉尘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总尘)浓度检测结果(mg/m3) 评价单元工种采样地点粉尘性质接触时间(h)检测值CCTWAPC-TWA水平判定CPEPE结论第1天第2天第3天生产系统 中控操作员中控室水泥粉尘41.731.891.531.984符合2.2612合格搅拌楼一楼42.152.062.26装载机司机装载机驾驶室石灰石粉尘64.333.843.673.568符合4.3324合格休息室21.231.271.32辅助系统砼车司机砼车驾驶室水泥粉尘62.332.332.042.074符合2.3312合格休息室21.231.271.32实验员实验室其他粉尘61.761.841.441.708符合1.8424合格休息室21.231.271.32过磅员磅房61.682.211.731.988符合2.2124合格休息室21.231.271.32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呼尘)浓度检测结果(mg/m3) 评价单元工种采样地点粉尘性质接触时间(h)检测值CCTWAPC-TWA水平判定CPEPE结论第1天第2天第3天生产系统中控操作员中控室水泥粉尘40.931.050.931.131.5符合1.244.5合格搅拌楼一楼41.201.201.24装载机司机装载机驾驶室石灰石粉尘62.172.001.961.784符合2.1712合格休息室20.620.660.70辅助系统砼车司机砼车驾驶室水泥粉尘61.101.180.901.051.5符合1.184.5合格休息室20.620.660.70噪声强度检测结果(单位:dB(A)) 评价单元工种/岗位检测地点暴露时间(h)连续等效A声级噪声强度LEX.,8h dB(A)限值dB(A)接触水平判定生产系统中控操作员中控室479.480.685.0符合搅拌楼一楼481.5装载机司机装载机驾驶室682.281.085.0符合休息室264.5辅助系统砼车司机砼车驾驶室681.780.585.0符合休息室264.5实验员实验室677.476.285.0符合休息室264.5过磅员磅房672.371.385.0符合休息室2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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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价结论与建议: 12评价结论 本项目评价报告是根据现场调查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安顺市林田混凝土有限公司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及建设项目提供的有关职业卫生等方面的资料内容进行编制。通过对该项目工程内容、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对人体健康的危害、职业病危害的防护措施等分析评价。经过判断、综合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12.1该项目生产工艺流畅,总体布局基本合理,功能分区明确,站内交通顺畅,建筑物卫生学等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 13建议 1)建设项目督促员工在上岗期间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降低职业危害。 2)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后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3)建设项目尽快督促砼车司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报告存档,每年定期安排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的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针对复查人员,须安排人员进行复查,并将体检结果告知员工和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在职工离岗时安排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报告结果告知员工并存档。检查情况及体检周期可参考附表1。 4) 建设项目通过职业卫生知识的培训提高职业病防护意识,增强自我防护能力。 5)建设项目根据工作情况对生产过程中的台账记录进行实时归档备查。 6)认真开展岗前、岗中职业健康体检,避免职业禁忌人员或职业病人员上岗作业。 7)建设项目应定期安排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的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将体检结果告知员工和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在职工离岗时安排职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将体检报告结果告知员工并存档。
12.2该项目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和措施,试运行阶段各种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运行状况较好,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基本得到较好控制,有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制度。 12.3该项目粉尘和噪声危害的关键控制点在中控室和装载机。日常生产过程中应加强关键控制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及作业人员的监控。 12.4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石灰石粉尘、水泥粉尘和噪声,在生产工艺过程中采取了相应防护措施(如降尘喷头、收尘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检测结果均在国家职业接触限值标准的范围内。 12.5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2〕5号),结合生产工艺流程、生产设备布局情况、产品种类、环境气候等特点,项目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的“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业,确定为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建设项目。充分考虑其工作场所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毒理学特征、浓度(强度)、潜在危险性、接触人数、频度、时间、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发生职业病的危(风)险程度等进行综合分析,判断该建设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类别。 12.6建设项目成立有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负责该项目的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工作。建立有较完善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按照制度进行管理,基本可满足该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要求。 12.7经现场调查和查阅资料,该项目为作业人员配备的防尘口罩和防噪耳塞,结合本次检测结果,建设项目所配备的个体防护用品能够满足个体防护要求。 12.8该项目根据生产特点、实际需要和使用方便的原则,生产现场及生活办公区域所设置的办公室、休息室、厕所、洗浴等辅助用室,可满足生产、生活的需要。 综上所述,该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设施的布置、设置合理,运行正常,职业病危害因素基本得到控制。因此,本建设项目通过试运行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具备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 |||
五、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及结论: 评审意见:1、完善相关评价依据;2、补充完善项目试运行情况;3、补充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调查与分析评价;4、针对报告中发现的问题,评价建议中提出有针对性的、客观可行的整改建议;5、参照各位专家提出的具体修改意见对报告书修改。 结论:专家组原则同意该评价报告通过评审,评价单位应按照评审意见对评价报告修改完善后交建设单位存档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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