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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明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10-14    点击次数: 1194

贵阳富民塑料厂项目公示

一、评价报告基本情况

报告名称

贵阳富民塑料厂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报告编号

MDP22-0075

风险类别

严重

评价单位

贵州明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报告编制人

贵州明德工程咨询

用人单位

贵阳富民塑料厂

用人单位联系人

刘素梅

项目地理位置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华镇翁井村四组

属地管理部门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华镇

现场调查人员

唐素华、张进

调查时间

2022-04-13

用人单位陪同人(调查)

刘素梅

政府监管编号

ZJ202204080003

采样、检测人员

唐素华、张进

采样、检测时间

2022-04-13

用人单位陪同人(采样)

刘素梅

政府监管编号

ZJ202204080003

评审专家

/

评审时间

2022-05-18

提交时间

2022-10-09 03:10:03

审核时间

2022-10-09 03:10:03

二、项目简介:

2.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贵阳富民塑料厂 

    型:个体工商户

    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华镇翁井村四组

法定代表人:刘素南

注册资本:贰佰万圆整

产品名称:塑料薄膜(PE)

生产规模:240t/a

注册日期:2012 年04月17日

 运行情况:贵阳富民塑料厂于2012年开始生产,目前各层管理人员、生产人员、生产设备及相应物资配备齐全,各部门运行正常。以前未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本次为企业首次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三、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化学有害因素:粉尘(PE);物理因素类:噪声。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总尘)浓度检测结果(mg/m3

评价单元工种采样地点粉尘性质接触时间(h)浓度范围CTWAPC-TWA接触水平判定CPEC-PE结论第1天第2天第3天生产车间投料工投料斗旁聚乙烯粉尘21.942.041.891.165符合1.9415符合休息室60.840.950.78设备操作工收卷机旁61.831.931.781.665符合1.9315符合休息室20.840.950.78

噪声强度检测结果

评价单元工种检测地点暴露时间(h)连续等效A声级噪声强度LEX.,8h dB(A)限值dB(A)结论生产车间投料工投料斗旁286.480.585.0符合休息室664.5设备操作工设备操作台旁683.582.385.0符合休息室264.5

 

 

四、评价结论与建议:

分项结论

依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技术导则》(WS/T 751-2015)和用人单位提供的有关职业卫生等方面的资料内容进行编制。通过对该企业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对人体健康的危害、职业病危害的防护措施等分析评价。经过判断、概况、总结,得出以下结论:见表12-1。

12-1  分项结论评价表

项目判断存在问题简要说明1.总体布局符合 2.设备布局符合 3.建筑卫生学符合 4.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 5.职业病防护设施基本符合未建立职业病防护设施台帐、设备日常维护和检修记录6.应急救援设施符合 7.职业健康监护基本符合2020年2021年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未见上岗前及离岗时职业健康体检报告8.个人防护用品符合 9.辅助用室符合 10.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符合 1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符合 12.职业病危害告知符合 13.职业卫生培训符合 1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不符合未申报15.既往职业卫生评价建议落实情况/本次评价为首次职业病危害评价

12.2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

根据本次检测评价结果,采用定量分级和风险评估的方法,贵阳富民塑料厂属于“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中的“塑料制品”业,存在粉尘和噪声职业病危害因素,经综合评判为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类别。

13建议

根据现场调查和检测,通过职业病危害因素、建筑卫生学、设备布置、总体布置、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职业健康监护、辅助用室、个体防护、职业卫生管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对评价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及往后职业病危害防治提出相应措施建议。

13.1职业卫生组织管理建议

1)在贵州省职业卫生监管信息系统网上进行职业危害申报,并在线打印申报回执单。

2)建议用人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要求,对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

3)建议用人单位定期做好防护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如清理吸尘器,每天清扫地面等。

4)用人单位应健全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并根据日常职业卫生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建档、归档、建全职业卫生档案内容。

13.2个体防护建议

建议用人单位严格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确保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个体防护用品上岗,以减少对员工的职业危害。对接触粉尘的员工:督促员工佩戴好防尘口罩。

13.3应急救援方面建议

1)建议用人单位针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情况,组织员工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事故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并做好演练记录。

2)建议用人单位定期检查和维护应急救援物资和急救箱,保证应急药品在有效期内,确保应急物资性能可靠。

13.4下一步应开展的评价或检测工作建设

建议用人单位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制度》相关要求,每年委托具有职业卫生资质的机构或单位对生产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一次,每3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并将检测结果通过公示栏告知职工,持续改进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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